曹彦约〔宋代〕
曹彦约
曹彦约(1157~1228)南宋大臣。字简甫,号昌谷,南康军都昌(今属江西)人。淳熙八年进士。曾从朱熹讲学,后受人之召,负责汉阳军事,因部署抗金有方,改知汉阳军。后累官宝谟阁待制、知成都府。嘉定初,为湖南转运判官,镇压郴州(今湖南郴县)瑶民起义,后任利州路(今属陕西)转运判官兼知利州,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、通商蠲税,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。宝庆元年,擢为兵部侍郎,迁礼部侍郎,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,力辞不拜,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,卒谥“文简”。
新亭三首
马之纯 〔宋代〕
再用韵奉酬 其一
方岳 〔宋代〕
灞桥洗净冰霜面,拂略潮红笑向春。莫作野桃看过了,烦诗说似武陵人。
示周子充写华严经
释宗杲 〔宋代〕
又过妙智寺后因赋
董嗣杲 〔宋代〕
谢吴秘丞作石屏集后序
戴复古 〔宋代〕
闻杨公济冒寒访契嵩上人
强至 〔宋代〕
皇甫一首
苏籀 〔宋代〕
次韵张进彦见寄二首
王之道 〔宋代〕
席上走笔赠别李子先
喜墨生吴与言至
沈应 〔明代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