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月上梨花午。恰重逢、江潭旧识,喁喁尔汝。绛烛两行浑不夜,添上三通画鼓。
说不尽、残唐西楚。话到英雄儿女恨,绿牙屏、惊醒红鹦鹉。
雕笼内,泪如雨。
一般怀抱君尤苦。家本在、扶风盩厔,五陵佳处。汉阙唐陵回首望,渭水无情东去。
剩短蜡、声声诉与。绣岭宫前花似雪,正秦川、公子迷归路。
重酌酒,尽君语。